摘要
声乐集体课教学符合(教育部)培养的目标
在国家教育部的高师声乐课程的教学模式中规定了:1.采用个别课;2.采用小组课和集体课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中,声乐课在(教师教育)本科专业中,是根据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必修课程,是直接与基础音乐教育中的歌唱教学相联系的,是培养学生从事音乐教育中的工作基础能力的一门主干课。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的物质生活也得到了更好的提高,普及教育事业也得到了更深入的发展和不断地更深入人心,音乐教育也从应试教育发展成了普及教育,成为了人们教育成长中不可缺少的用以提高人的素质教育,而更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
出处
《民族音乐》
2013年第2期111-112,共2页
National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