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在不断深化,并逐渐成为我国央行与金融监管机构制定适合我国实际的金融监管法规的主要参考及监管变革的风向标。我国商业银行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始终保持优势地位,就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好核心竞争力这个举足轻重的现实问题。对于银行来讲,要求能够拥有自身的经营特色,在同质化的行业背景下创造出差异化的产品,在纷杂的竞争中形成独具一格的"垄断优势",打破同质化的市场竞争格局,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差异化、专业化的创新型发展道路。
出处
《征信》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90-92,共3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