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6月26日,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和银行监管当局负责人举行会议,一致协商同意并公布了《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新资本充足率框架),现在业界普遍称之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该协议最早于2006年底在十国集团开始实施,并逐步推广到25个欧盟成员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同时部分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南非等也在采取积极的措施,克服困难实施新资本协议。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3年第4期69-71,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