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涉台立法促闽台深化合作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3月1日,《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专设“闽台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一章,对闽台科技交流合作方面的许多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闽台科技发展互补性强,推动闽台科技交流合作,对于提高我省的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条例》没立专章对此进行明确规定,正是努力为闽台科技交流合作提供法制保障。
作者 郑清贤
出处 《海峡通讯》 2013年第4期52-5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