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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交往”须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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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习近平同志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谈到:“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诚然,官商之间的正常交往无须受限。毕竟,领导干部是公务人员,他们代表政府提供的是公共服务。
作者 白杨林
机构地区 内乡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3年第4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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