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都市寺院能够成为“公民意识教育的特殊摇篮”。为此,都市寺院应当坚守弘扬正法之本份,以身作则,促使广大佛教徒积极成为履行国家公民神圣职责的先进代表。都市寺院可以成为“社会慈善活动的策源地”。都市寺院应当尽力关注社会尤其是弱势群体,开源节流,争取成为回报社会众生的楷模。都市寺院应该成为“佛教和谐发展的主力军”。都市寺院应当自觉的承担佛教界团结互助的责任,公平合理,推动佛教界不同生存环境下也能够协调发展。
出处
《佛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23-129,共7页
Buddhis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