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女孩杨雨萌是重庆市佳讯公司的一名销售员,因为公司实行的是底薪加提成的分配制度,如果完不成销售任务,拿到手的工资就很少。杨雨萌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所以业绩一直不很理想,为此她整日忧心忡忡,夜不能寐,直至患上精神分裂症。因为女儿得了精神病,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杨雨萌的父亲一纸诉状将佳讯公司告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付女儿各项费用62.6万元,并认定女儿为工伤。那么,员工因为工作压力大得了精神病,单位该承担责任吗?对于很多职场中的人而言,此案的裁决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出处
《法庭内外》
2013年第4期24-26,共3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