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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刑拘、逮捕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应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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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 我们单位有一名职工,因涉嫌盗窃、贪污等犯罪,被逮捕已经1年多,至今尚未开庭。自其刑拘时起,单位已经停发其工资。但社保机构以劳动关系尚未解除为由,要求我们继续缴纳社保费。该职工被关押已经1年多,我们缴纳社保费也已1年,数额还不小,我们认为这对单位不太公平。请问,在刑拘、逮捕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停缴其社保费?或者在其被判刑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社保机构退还在刑拘、逮捕期间缴纳的社保费?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3年第4期67-6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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