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实现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货物劳务税。我国自1994年全面推行增值税制,于2009年和2012年分别实施了扩大抵扣范围和扩大征税范围改革,增值税制不断规范和完善。但是由于扩大抵扣范围改革并不彻底、扩大征税范围也仅在个别地方试点,从总体上说,我国现行增值税制与成熟增值税“征税范围全覆盖、计税方法规范化、监控链条无中断”这一内在要求仍有很大差距,需要加快改革步伐。一。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3年第8期50-52,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