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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大纲》修订精神 改革小学语文教学——《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学习辅导(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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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作文。作文方面是一个提法的改变。从现行大纲中隐去了“作文”的提法,低年级叫作“写话”,中高年级叫作“习作”。这个提法的改变,用意在进一步明确小学生作文的性质。小学生作文是练笔,是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第二个变化是,淡化了文体,降低了要求。小学阶段的习作,在文体上没有十分强调写记叙文,写应用文,高年级的要求是:“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能写读书笔记和书信等。”在表达上,没有明确地提“有中心”的要求。
作者 崔峦
机构地区 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处 《湖北教育》 2000年第6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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