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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的论角度分析公共场所公示语的汉英翻译——以武汉市公共场所公示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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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示语,作为一种交际工具,是一种面向公众,承载着必要和有效信息的语言。随着中国和世界的全球化和一体化,中国与国外的交流变得越来越频繁。然而,许多误翻随处可见,无论是在语言层面上还是应用层面上。公示语有很强的功能性和显著的目的性,公示语的中英翻译研究有着实际研究价值。德国的功能主义,以目的论为代表,20世纪90年代左右被引进中国,由此开拓了嘲译研究的新视野,目的论正是适应了实用翻译的要求,因此,如何把目的论在实际公示语翻译中应用值得探讨。
作者 陈琛
机构地区 武汉理工大学
出处 《商情》 2013年第21期292-29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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