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7月黑龙江省第四批46个县市区的新农保试点工作后,已经实现这项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但是,新农保在彻底解决农村养老方面仍然面临着很多问题。完善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议是:合理划分地方各级财政之间的责任;落实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建立集体补助约束机制;激发社会资助热情,探索新农保与其他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完善规章制度。
出处
《北方经贸》
2013年第5期36-38,共3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基金
黑龙江大学创新立项课题(12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