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严复提出翻译的"信、达、雅"原则之后,人们不断地提出新的翻译原则和理论,但核心仍是译文要忠实于原文,就是"信"。但广告是以宣传产品并劝说消费者购买产品为目标的特殊文体,因此不能一刀切地采用"信"的原则。本文从西方修辞学的语言劝说目的角度分析、说明广告采取功能主义翻译原则的必要性,原语与译语两种语言文化不同,如采用"信"的翻译原则,则无法达到广告的劝说目的,因此翻译必须侧重其功能,舍弃"信",即忠实的原则。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
2013年第23期150-151,共2页
Education And Teachi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