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资金掮客大肆以低息套取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再进行高利转贷,引发了各类经济犯罪甚至严重暴力犯罪,直接危害了我国金融秩序、市场信心和社会治安稳定。资金掮客犯罪主要表现形式是套取信贷资金、非法吸纳民间资金、通过外商直接投资赚取利差,并且有形成高利放贷职业化、团伙化趋势。我国现行《刑法》基本覆盖了该类犯罪,但仍有缺位情况。应通过制定"刑法修正案"和出台"司法解释"等弥补缺位,严厉惩治打击资金掮客犯罪。
出处
《公安研究》
2013年第2期49-52,共4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