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但仅有3条原则规定。为充分发挥和解程序功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同时规范法律适用,防止出现“花钱买刑”等损害司法公正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和解程序的具体适用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切实贯彻了和解自愿、合法原则及和解从宽处罚原则.同时确立了即时履行原则和不得反悔原则。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