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73号令),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26号令)同时废止。为确保73号令有效贯彻实施,实现新旧管理办法平稳过渡,2013年3月11日,财政部印发了《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财会[2013]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制定发布《新旧衔接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3年第4期38-40,共3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