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雨水系统规划设计重现期是雨水系统设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城市雨水系统的规模以及是否能够达到其抵御暴雨灾害的目的。为了合理确定北京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重现期,分别选用了对比分析法和基于社会总投入最低的案例分析法进行综合分析,得到了北京市雨水系统规划设计重现期:对于重要地区的全部区域和一般地区内的重要道路推荐采用5年一遇;对于一般地区内除重要道路以外的地区推荐采用3年一遇。同时,研究认为随着北京市经济水平发展速度的变化和气候变化情况,可适当考虑适当增大或降低雨水系统规划设计重现期。
出处
《给水排水》
CSCD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50-55,共6页
Water & Wastewater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