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维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我局制定了关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此“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予以登记(渝文审(2013)14号)。现将“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渝环发(2012]79号)同时废止。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6期29-35,共7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