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字的符形、符号、体系是文字结构系统中不同结构层次的内容,只有理清文字的符形、符号、体系类型及其内在关系,才能避免文字类型分类的谬误、混乱。在具体的文字系统中,文字的符形、符号、体系类型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关联:文字的符号类型决定了文字符形类型的选择;文字符号的符形表达语言单位功能的差异决定了文字的符号类型;文字系统中使用的文字符号类型的性质、种类决定了文字的体系类型。
出处
《求索》
CSSCI
2013年第3期159-161,共3页
Seeker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普通文字学中文字类型问题的系统考察与类型分类的重新构拟>(2012BYY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