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胡塞尔现象学理论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胡塞尔德国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胡塞尔对建立一种作为科学的哲学怀着纯真而真诚的向往。胡塞尔认为,必须把对于世界的“自然的观点”和“科学的观点”以及历史上出现并遗留下来的对于世界的看法即传统哲学的观点,统统都加以悬置起来。胡塞尔又借用数学上的术语,把这种“悬置”称为加括号,意思是将对于世界的种种观点放在括号里,存而不论。他认为科学的哲学虽然不同于经验科学,但它也拥有一个属于它的合理的研究对象,意向性理论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核心理论。胡塞尔认为,为解决人生和价值不足必须首先寻求坚实的理性基础。胡塞尔提出了“现象学的还原”就是“一切原则的原则”。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的一切客体都是主体给与的,都是我们的拥有物。胡塞尔现象学认为,认识需要把客体对象化,而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是自由的,考察范围可大可小。胡塞尔是对当代大师级哲学家。有着广泛影响的“书斋里的思想家”。与苏格拉底、笛卡儿、康德一样,是哲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作者 林蓉
出处 《时代经贸》 2013年第6期202-202,F0003,共2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斯皮格尔伯格.现象学运动[A].转引自刘放桐编著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304.
  • 2胡塞尔菩.舒曼编.李幼蒸译.纯粹现象学通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60.
  • 3胡塞尔著.倪梁康译.逻辑研究[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2.

同被引文献1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