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国土地管理体制的重要改革措施之一,省级直管和中央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对于完善垂直型土地管理体制以及遏制土地违法案件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借助一个简单的博弈框架描述了伴随着垂直管理体制中的省级直管和中央土地督察制度的逐步建立,制度的完善对上下级政府在土地监管过程中的行为产生的影响。结果表明,省级直管制度使得省级政府具备了对县市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有效的监督与管控措施,但是却难以克服省级政府与县市政府所出现的合谋。而配合中央政府的土地督察制度则可以有效地降低省级政府与县市政府合谋的可能性。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44-49,共6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三秦学者"岗位项目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