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德育坚持公共精神培育这一应有向度,不仅有助于改善德育工作的效果,同时也是社会生活领域分化为"公共性"与"私人性"的现实要求,对于高校实现自身的人才培养职能,以及促进整个社会公共精神的构建等都具有重要的价值。高校在人才培养特别是在德育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开展对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高校培育学生的公共精神应坚持公共价值取向与尊重个体利益的平衡,坚持培育公共意识与提升公共参与能力并重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培育学生公共精神的目的。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214-217,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90后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研究"(sk201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