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一些民族村寨仍然盛行运用习惯法来解决纠纷,诉讼在这些地方并没有成为人们最主要的纠纷解决途径。传统诉讼文化的影响,诉讼的不经济不方便,维持熟人社会长期关系的需要,习惯法的简练性和处理纠纷的快捷性等等,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因素。只有了解这些原因,才能理解民族村寨纠纷解决的特点和现实困境,从而制定出符合民族村寨实际情况的纠纷解决对策。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第2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基金
"2012年度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12GZYB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