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不为例”是人们常说的一个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只能通融一次”。毫无疑问,我们应该给犯错误的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否该“下不为例”,当视情而论。众所周知,错误有大小之分,犯错有主客观之异,由此产生的后果有轻重之别。客观上犯小错可能影响不大,警告促其改过即可;主观上犯大错则无可挽回,一次之过不可饶恕。时下,在一些单位“下不为例”之声总是不绝于耳。有的下属办错了事,一句“下不为例”就可以免于被惩戒;有的下属向领导提出一些非分之求,一句“下不为例”便撕开了制度的口子;有的领导干部面对下属的“心意”,一句“下不为例”竟成了贪腐的借口,等等,可谓形形色色,不胜枚举。
出处
《政工导刊》
2013年第5期61-61,共1页
Political Work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