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品含格列吡嗪(C23H27N504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颗粒。[鉴别](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2)取本品的内容物适量,加甲醇制成每1mL中含格列吡嗪20μg的溶液,滤过,滤液照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ⅣA)测定,在226nm与274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出处
《中国药品标准》
CAS
2013年第2期147-148,共2页
Drug Standard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