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女性解放运动一直贯穿着自上而下的行政化特点,这种特点虽迅速深入地为女性取得了形式上的平等,但却未能完全将女性从"父权制"文化枷锁中解救出来。农村女性在参与村民自治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问题便是我国女性解放运动不足的表现之一。女性主义可以为如何提高农村女性参与村民自治的程度提供一种理论主张。
出处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86-89,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Institute of Education(Social Scienc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南京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发展报告"(项目编号:SKZD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