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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魅崇拜的早期流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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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狐魅堪称中国人观念中各类精怪的代表,在早期它往往被称作"魅"、"狐魅"、"妖魅"等。狐狸能从百物中脱颖而出成为精魅,除了与秦汉时期盛行的"物老成精"的观念和求仙思想有关外,更与狐狸自身的特点及其与人的关系有很大关联。狐狸昼伏夜出、性格多疑、机智多诈等颇具灵性的特点,正是它被赋予各种神秘功能的生长点。狐狸介于家畜和野兽之间,生活在人们的周遭,与人类若即若离,暧昧不明,既不能为人们所驯服,又不时侵扰人类,这种不可捉摸的特性让人们很自然地将其视为能带来祸害、迷惑、疾病、灾难、烦扰的"妖魅"。此后,狐狸又逐步被人们从妖魅视为狐神、狐仙,文化内涵不断叠加、丰富和充实,最终形成中国历史上这一别具特色的文化现象。
出处 《民俗研究》 CSSCI 2013年第3期116-121,共6页 Folklore Studi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林富士:《释“魅”》,蒲慕州:《鬼魅神魔:中国通俗文化侧写》,麦田出版社,2005年,第109-134页.

同被引文献13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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