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兵政治工作规定》提出,在基层人民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在基层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中开展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贯彻《民兵政治工作规定》搞好民兵“双争”活动,必须在端正认识的基础上着力增强“三性”。细化条件标准,增强开展“双争”活动的操作性。一是将原则要求具体化。《民兵政治工作规定》明确的“双争”活动评比标准条件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实际操作中应进一步细化量化,以便更好地遵循执行。
出处
《国防》
2013年第4期42-42,共1页
National Def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