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除了一部分依靠所有者投入以外,另外有相当一部分要依靠借款方式来解决。因借款而产生的费用,并非全部作为损益冲减当期利润反映在利润表上,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因资本化而计入资产。长期以来,由于确认依据不明确等原因,借款费用资本化成为个别公司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手段,成为困扰财务人员的一大难题。因此,对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进行深入研究,在当前显得格外重要。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首先对借款费用的定义、内容以及借款费用国内外处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借款费用准则与国际借款费用准则进行了比较,并就其中所存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与税法的协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与税法的协调、加强表外披露以及强化对企业的外部审计等措施。
出处
《华北金融》
2013年第3期72-7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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