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地公布的2013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见表1).与2011年相比总体上更为严厉。2011年度普遍采用的标准是房价涨幅低于城市GE)P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而2013年度采用的口径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即名义增幅减去CPI,实则提高了目标。据测算,扣除CPI因素.21个城市的房价目标在75%~13.2%。此外.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天津、广州及昆明等市的细则中明确提出剔除保障房部分.价格控制难度更高。
出处
《城市住宅》
2013年第4期28-29,共2页
City & Ho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