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指导方针 ,是十五届四中全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新突破 ,是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与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客观要求。在调整工作中 ,要坚持有进有退 ,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总体上看 ,退是为了更好地进 ,退是手段 ,进是目的。要正确理解《决定》确定的范围和领域 ,从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的观点不符合《决定》的精神。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必须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 ,搞好抓大放小工作。要正确认识大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重视放开搞活中小企业。对当前几种认识 ,如撤退论、私有化等 ,提出了有理论说服力的独立见解。
出处
《东南学术》
2000年第3期27-31,共5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