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彝族聚居区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典型,就犯罪问题而言,在犯罪主体、犯罪形态、犯罪心理和犯罪控制等方面都呈现出有别于内地的个性特点,而与之相关联的犯罪矫正也在不同程度上受族群环境、传统处遇、地域差异和民间习惯法的影响。在彝族聚居区推行社区矫正制度,需要考虑犯罪本身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与内地的差异性,并结合犯罪矫正的民族个性特点,实现传统矫正模式与社区矫正的有效融合。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49-53,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社区矫正制度在彝族聚居区的试点与探索"(11XJC820004)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