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安市依法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此工作得到市卫生局、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泰安 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泰安市新生儿疾病筛查血样采集、递送常规》及《各级质控员职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 宣传,培训质控员,精选实验员,确保筛查质量。合理使用筛查费用,从55.00元筛查费用中,拿出10.00元作为统筹治疗 的费用,免费为每个患儿治疗6年,同时,从筛查费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递送血样的差旅费、消耗物品、人工费等支出项 目的补偿,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各级接产医院的支持。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2000年第7期442-443,共2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