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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取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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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2010年8月,大庆市水务局执法支队对全市商混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检查。8月4日,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龙凤区万峰路的大庆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厂区院内发现一眼深水井正在使用。通过认真调查核实,认定该单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资源的违法事实,应并入非法取水案件进行查处。
出处 《水利天地》 2013年第4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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