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监督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历年的官方统计数据亦表明有必要采取措施对其继续完善。新刑诉法从扩展检察监督的范围、细化和完善监督程序、强化监督的效力和刚性、完善权利救济机制等四个方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但仍存在诸如监督效果乏力、监督手段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增加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力。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49-62,共14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