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以来 ,在国际合同法方面 ,人类的认识和实践取得了许多重要进展。这主要表现在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提出和运用 ,实现了合同法律适用的公正性与确定性在现阶段的最佳协调 ;现代意义上的英国“合同适当法理论”的形成和推广 ,促成了“客观论”与“主观论”的黄金结合 ;特征履行方法 ,虽然其本身及对它的应用都还有着需要补正的缺陷 ,但毕竟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 ;统一实体法 ,是国际合同“自己的法”,因为它是专为调整国际合同关系并针对其性质和特点而制订和编纂的 ;国际合同法已经形成了结构合理、内容充实的完整体系。
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11-16,共6页
Jilin University Journal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