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医学会作为医疗损害鉴定主体之探讨 被引量:5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医疗损害鉴定问题上,《侵权责任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本文结合江苏省的实践,针对目前存在的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法医类鉴定的“二元化”鉴定.对医学会作为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进行探讨。
作者 蒋士浩
机构地区 江苏省医学会
出处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127-130,共4页 Journ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2

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