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称,为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会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重点是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目前,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部门对于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投资主体、投资范围、限额不同等情况,实施审批、核准和备案。改革后,一些投资项目将取消审批,一些审批将下放地方,即使对于仍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也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一批行政审批权取消和下放后,“跑部前进”现象将有望消失,国务院各部门将从全能型走向有限责任型,减少微观事务管理,重心转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出处
《财会学习》
2013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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