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病死猪肉能够流入市场并非当前刑事立法完全无法打击该行为而是相关食品监管者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调查显示基层畜牧管理制度滞后、防疫检疫人员消极应对工作、基层动物检疫工作被承包后检疫人员为谋取经济利益纵容病死猪肉进入市场。为此,应当完善基层畜牧管理制度、加强动物检疫行政执法机制建设、修改食品监管渎职罪、检察机关应加强并调研提前介入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渎职行为预防机制。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95-99,共5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检察专题调研重点课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