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加拿大,法院对专家意见证据的采用日益慎重,也就是说,较之以前,专家意见证据正遇到越来越大的抵制。为了赢得官司,当事人邀请专家参与正在进行的诉讼以强化己方的证明效力,通常情况下,提出专家意见证据是因为某些或某个证据具有不确定性。一方当事人希望法官从合法性和客观性的立场出发开展对案件事实的调查,而此种调查当然是建立在证明材料的基础之上,一方拥有的证明材料愈多,胜诉的可能性就愈大。所以,多数专家意见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的一种介入证据,那么,此类证据本身就具有某种危险性。而且专家的介入有可能要求相对方披露本应该予以保密的信息和文件材料。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19-127,共9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