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促进社会招标投标竞争公平化,提高反腐工作的力度,更合理地利用采购资源,让招标与投标行为有法可依,2011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投标招标法》的相关适用范围进行了更加清楚的界定、概念范围以及行政监督职责具体分工调整,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投诉与处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章节化明确规定,旨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秩序,使其得到更强的法律制度的保障。
出处
《管理观察》
2013年第7期161-162,共2页
Management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