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但如何创新农业经营形式,显然此前备受舆论关注的家庭农场不是惟一。“家庭经营在市场竞争、规模扩张与人力资本等方面存在局限,使得农业合作经营有了产生的必要。目前在欧美,即使是大规模的家庭农场,也都是合作社成员。”在4月13日召开的农业经营形式创新论坛上,曾赴荷兰、美国考察了众多合作社的浙江大学卡特研究中心主任黄祖辉,针对各地进行的农业经营形式创新探索,强调应建立农业新型双层经营体制,发挥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和家庭经营的集成优势,构建多形式、纵向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