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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遇重大民生决策将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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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共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规定,凡是关系市民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从决策动议开始便征询民意,也就是说民意征询的程序将大大提前。日后广州将遵循“一事一会”的原则,每一项重大民生项目和计划决策之前,都将成立一个单独的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同时,应当成立公众征询意见委员会而没有成立的,相关项目和决策将不得提交领导集体决策。
出处 《群众》 2013年第5期I0009-I000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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