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权威的和谐理念就是指如何保证和维护司法内部在行驶国家权力时能够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相互促进的和谐的机制并保证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产生公平公正效果的思想和理论支持,它强调的是司法权配置的合理性,司法运行过程的协调性和司法行为结果的公正性,是系统性和权威性在司法中的要求和体现。因此文章从司法权配置的和谐、司法过程的和谐和司法结果的和谐来论述了如何在和谐理念下树立司法的权威。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
编号:201204003
课题名称: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农民涉法信访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