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日游行示威活动与其他集体行动、集体行为相比,因在目标合理性、涉及空间、参与主体等方面明显不同而在我国集体行动中自成一类。比较2005年和2012年涉日游行示威活动,可以发现,这两次活动在动员手段、组织化程度以及目标设置方面存在着共同性,但在暴力程度、理性爱国的主流价值观建构以及政府的处置方法方面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要疏导此类游行示威活动,需要依法治理,切实贯彻实施《集会游行示威法》;允许社会组织介入,提高游行示威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公安机关需以科学方式进行现场处置。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05-112,共8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现阶段我国社会矛盾演变趋势
特征及对策"(项目号:12AZD04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