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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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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按照“结合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总额控制”的要求。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范围内,开展按人头、按病种的付费方式改革,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绩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2013年按市级统筹先行试点,2014年拟在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
出处 《山西财税》 2013年第4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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