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哈贝马斯的商议民主理论被一些人看做是乌托邦的构想。但是,这种理想的建构包含了对于民主的本质的新理解:民主就是要探索正义制度,而不是进行权力的更迭。哈贝马斯在讨论商议民主的时候确实进行了理想的建构,但是,这种理想建构是方法论意义上的,其目的是要找出那些妨碍商议民主的要素。一旦这些要素找到之后,他就试图借助于一定的程序来克服这些要素,这种程序包含了制度化的商谈和非制度化的商谈。制度化的商谈是要把所有相关人平等商谈的原则加以制度化。公共领域中的商谈是非制度化的商谈。只有当公共领域具有中立性的时候,它才能过滤掉那些妨碍商议民主的要素。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3年第2期1-6,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