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员会已经成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问题在于:这些委员会机构代表着谁?它们是代表着公共利益吗?是代表着任命它们的行政长官的意志和偏好,还是代表着特定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利益和要求,抑或是代表它们中的专家顾问团的理念和实践?研究发现,一般说来,公共利益对于所有类型的政府委员会的成员来讲都是主要的;其他类型代表制的表现形式则随着委员会的规模、结构、薪俸以及职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3年第2期25-31,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纽约市立大学PSC-CUNY研究奖励计划"PSC-CUNY Research Award Program"(6-64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