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十资源部: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确定在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陕西十省(区、市)开展试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出处 《中国招标》 2013年第17期52-52,共1页 China Tender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