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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营改增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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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安徽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日前介绍,安徽省去年10月开展营改增试点,截至今年2月28日,全省共有48013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于纳入试点的企业,超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低于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作者 吴单
出处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3年第5期88-88,共1页 Enterprise Reform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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